一、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效文同志
主持局全面工作。
二、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万重山同志
主持局纪委工作。
负责纪检监察、后勤服务、节能减排、工会。分管监察室、后勤服务中心,渠首管理段、第一管理段、第二管理段。
三、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兰荔同志
负责党务、政务、人事、精神文明、平安建设、对外宣传、青年工作、计划财务、水政水资源管理。分管局办公室、人事科(党办)、计划财务科、水资源管理科,第三管理段、第四管理段。
四、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饶鹏同志
负责工程建设管理、运行调度管理、维修养护、防汛抗旱、信息化、安全生产、赣西仓库管理等。分管建设与管理科(防汛抗旱办公室)、信息化中心、技术室、养护维修中心,第五管理段、第六管理段、第七管理段。
联系江西省心安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、江西省袁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。
五、局领导出差、休假期间,分管工作实行接替代管制度。
具体如下:
李效文同志工作由指定的副局长代管。
万重山同志的工作由李效文同志代管。
兰荔同志的工作由饶鹏同志代管。
饶鹏同志的工作由兰荔同志代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