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负责编制灌区养护维修工程实施方案文本,并报局建管科审核。按局建管科核定后的养护维修工程项目设计和预算组织实施; 2. 对外开展经营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…[查看详细]
1. 负责局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; 2. 负责局公务车辆、物业、水电等管理工作; 3. 负责局归口接待管理工作和局机关职工工作餐管理及服务工作; 4. 负责局水利经济发展工…[查看详细]
1. 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执行厅党委、局党委决定、命令的情况; 2. 监督检查局属单位领导干…[查看详细]
1. 负责编制灌区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,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; 2. 负责灌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; 3. 负责局网站建设与管理; 4. 负责局信息化(水情监测系统、…[查看详细]
1. 负责水行政法律的宣传、贯彻,灌区政策法规的组织修订工作; 2. 负责灌区水资源管理、配置、节约和保护,配合市(县)河长办开展涉及灌区渠道相关工作; 3. 负责…[查看详细]
1.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、业务法规标准和规范,负责技术设计工作; 2. 负责灌区内非本局涉渠涉水建设项目方案的技术审核,协助监督涉渠建设项目实施; 3. 负责组织…[查看详细]
1. 负责拟定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实施; 2. 组织编制灌区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(建设)规划,组织灌区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; 3. 负责灌区工程建…[查看详细]
1. 负责局计划、财务管理; 2. 负责编制局财务预决算、局属各单位经费下达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 3. 负责灌区工程建设项目、局养护维修项目及专项资金等经费落…[查看详细]